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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賢育兒經:兒童之始

    灑掃涓潔第三

    凡為人子弟,當灑掃居處之地,拂拭幾案,當令潔凈。文字筆硯,凡百器用,皆當嚴肅整齊,頓放有常處。取用既畢。復置元所。父兄長上坐起處,文字紙扎之屬,或有散亂,當加意整齊,不可輒自取用,凡借人文字,皆置簿抄錄主名,及時取還。窗壁,幾案,文字間,不可書字。前輩云,壞筆,污墨,瘝(解:曠廢,音:同關)子弟職。書幾書硯,自黥(解:刺刻花紋并涂顏料,音:同晴)其面。此為最不雅潔。切宜深戒。

    讀書寫文字第四

    凡讀書,須整頓幾案。令潔凈端正。將書冊整齊頓放。正身體,對書冊,詳緩看字,仔細分明讀之。須要讀得字字響亮。不可誤一字。不可少一字。不可多一字。不可倒一字。不可牽強暗記。只是要多誦遍數,自然上口,久遠不忘。古人云。讀書千遍,其義自見。謂熟讀,則不待解說,自曉其義也。余嘗謂讀書有三到。謂心到、眼到、口到。心不在此,則眼不看仔細。心眼既不專一,卻只漫浪誦讀,決不能記。記,亦不能久也。三到之法,心到最急。心既到矣,眼口豈不到乎。

    凡書冊,須要愛護,不可損污縐摺。濟陽江祿,書讀未完,雖有急速,必待掩束整齊,然后起。此最為可法。

    凡寫文字,須高執墨錠,端正研磨,勿使墨汁污手。高執筆。雙鉤,端楷書字,不得令手揩著豪。

    凡寫字。未問寫得工拙如何,且要一筆一畫,嚴正分明,不可潦草。

    凡寫文字。須要仔細看本。不可差訛。

    雜細事宜第五

    凡子弟。須要早起晏(解:晚,音:同燕)眠。

    凡喧鬧爭斗之處,不可近。無益之事,不可為。

    凡飲食有則食之,無則不可思索。但粥飯充饑,不可闕(解:缺少、虧損,音:同缺)。

    凡向火,勿迫近火旁。不惟舉止不佳,且防焚爇(解:燒,音:同弱)衣服。

    凡相揖必折腰。

    凡對父母長上朋友,必稱名。

    凡稱呼長上。不可以字,必云某丈。如弟行者,則云某姓某丈。

    凡出外,及歸,必于長上前作揖。雖暫出,亦然。

    凡飲食于長上之前,必輕嚼緩咽,不可聞飲食之聲。

    凡飲食之物,勿爭較多少美惡。

    凡侍長者之側,必正立拱手。有所問,則必誠實對。言不可忘。

    凡開門揭簾,須徐徐輕手,不可令震驚聲響。

    凡眾坐,必斂身,勿廣占坐席。

    凡侍長上出行,必居路之右。住,必居左。

    凡飲酒,不可令至醉。

    凡如廁,必去外衣。下,必盥手。

    凡夜行,必以燈燭,無燭,則止。

    凡待婢仆,必端嚴,勿得與之嬉笑。執器皿,必端嚴,惟恐有失。

    凡危險不可近。

    凡道路遇長者,必正立拱手。疾趨而揖。

    凡夜臥,必用枕。勿以寢衣覆首。

    凡飲食舉匙,必置箸。舉箸,必置匙。食已,則置匙箸于案。

    雜細事宜,品目甚多。姑舉其略。然大概具矣。凡此五篇,若能遵守不違,自不失為謹愿之士。必又能讀圣賢之書,恢大此心,進德修業,入于大賢君子之域,無不可者。汝曹宜勉之。

    古人的教誨完備周詳,雖然我們身處時代不同,生活方式發生了很大變化,但可以從每一則教誨中讀出其規范的義理,守住原則并靈活運用于日常生活教育中,就能落實兒童的養正基礎教育,真正造福于我們的孩子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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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陳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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