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網1月11日訊(海都記者 徐豐)1月4日,福州市民李某駕駛超標電動車被交警查獲,因拒不配合民警執法且將交警打傷,被福州市公安局臺江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當日9時許,李某駕駛超標電動車途經工業路與烏山路口時發現交警正在查交通違法行為,于是掉頭準備離開。執勤交警發現后駕駛警用摩托車攔截,在上海街道公交站附近將李某截停。執勤交警在對李某批評教育、開具交通違法罰單過程中,李某因不滿交警執法,將執勤交警黃某華打傷,造成黃某華眉角流血。臺江公安分局上海派出所接警后依法將李某傳喚至派出所接受調查。后經傷情鑒定,交警黃某華傷口縫合6針,傷情屬輕微傷。目前,李某因涉嫌妨害公務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示:民警依法執行公務的行為受法律保護,配合警方執法是每個公民的義務。根據刑法規定,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將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依法從重處罰。
責任編輯:陳錦娜
- 最新福州新聞 頻道推薦
-
福州:綠色祭掃 樹立新風2019-04-03
- 進入新聞頻道新聞推薦
- 130名兩岸師生探索閩南文化
- 進入圖片頻道最新圖文
- 進入視頻頻道最新視頻
- 一周熱點新聞


已有0人發表了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