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據《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印發促進旅游產業發展的九條措施(暫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規定,我區旅游發展局印發了《旅游發展專項資金獎補實施細則(暫行)》(以下簡稱《細則》),讓每年一億元的旅游發展專項基金花在“刀刃上”。
《細則》規定,對旅游品牌宣傳的獎補,主要分為媒體投放獎勵和節慶賽事獎勵。區內旅游企業在省級衛視投播以“平潭藍”為主題的旅游形象宣傳廣告,根據廣告內容及宣傳效果,最高可獲獎勵10萬元,在央視投播最高可獲獎勵20萬元。區內旅游企業以宣傳“平潭藍”旅游品牌為主要內容,與區旅游行政主管部門聯合舉辦大型旅游節慶、賽事活動,根據活動的規模和產生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主辦方可獲最高10萬元的獎勵。
在對旅游人才的獎補上,《通知》中規定,在平潭報名參加全國導游資格考試,獲得初級導游的一次性獎勵1000元,中級導游一次性獎勵2000元,英語或小語種導游一次性獎勵3000元??荚囃ㄟ^后在平潭從事導游工作的每年按以上同等標準給予獎勵。“《細則》針對此前已擁有導游證的人員補充了相關獎補規定,符合條件并遞交相關材料者同樣可獲得獎勵。”區旅游發展局工作人員林鑫保說。
責任編輯:陳錦娜
- 最新平潭新聞 頻道推薦
-
美爆了!平潭再現“藍眼淚” 絢麗如阿凡達2017-04-10
- 進入圖片頻道最新圖文
- 進入視頻頻道最新視頻
- 一周熱點新聞


已有0人發表了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