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網-海峽都市報訊(海都網記者 陳盛鐘) 沖冠一怒為紅顏。因為女友坐臺未要到小費,廖某一怒之下糾集了多名親朋好友實施綁架勒索。案發后,其他的同案犯均已被判刑,唯獨廖某一人負案在逃十多年。昨日,記者從莆田城廂區檢察院獲悉,檢察機關日前以涉嫌綁架依法批準逮捕廖某。
案件得回溯到13年前,1999年10月7日晚12點左右,廖某接到女友阿青的電話,說有一個客人叫她坐臺后卻不肯給小費,要其過去幫她“出頭”。聽到女友的哭訴后,廖某很生氣,于是便叫上正在和他一起喝酒的弟弟廖某強以及林某洪、林某亮、楊某等4人,之后又打傳呼給朋友王某和郭某二人,一起打的來到阿青坐臺的酒店門口,將女友所說的客人宋某及其司機黃某二人抓上車帶離酒店。
隨后,廖某等7人將宋某和黃某劫持到城廂區華亭鎮境內的一座山上,用透明膠帶將兩名被害人的眼睛蒙住,捆住雙手,并輪番對他們進行毆打、搜身,搶去手機1部、傳呼機2部、現金2500多元及3張銀行卡,再逼宋某說出銀行卡的密碼。而后,廖某帶上林某亮,到莆田市區一家銀行,從自動取款機中取出1萬元人民幣。
次日上午,廖某和弟弟廖某強向宋某提出,只要他交出10萬元贖金,他們便會立即放人。經過多次交涉,宋某最后同意向其公司老板聯系,并借款1.5萬元當作贖金。當日中午,宋某公司的老板派了一名員工將1.5萬元現金送往廖某等人指定的地方,拿到贖金后,廖某等人終于將宋某、黃某二人放回。事后,廖某強、楊某二人各分得贓款4000元,林某洪、林某亮和王某三人各分得贓款3000元,余下的錢由廖某拿走。
據悉,案發后,6名同案犯很快悉數落網并被判刑,目前,他們均已刑滿釋放。廖某雖逃脫,但只能隱姓埋名,四處躲避,天天提心吊膽地過日子,在家人的勸解下,今年他向警方投案自首。
責任編輯:林澤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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