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網6月6日訊(海都記者 陳盛鐘 通訊員 蔡振武)近日,由莆田市城廂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城廂區教育局原局長謝文美(正科級)涉嫌受賄罪一案,城廂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處謝文美有期徒刑3年6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40萬元。
經查,謝文美在擔任莆田市城廂區教育局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錢財,共計人民幣860500元,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
責任編輯:陳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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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文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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