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網10月20日訊(海都記者 陳晉 蔡學偉) 記者昨日從仙游縣政府獲悉,近日,福建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出臺《貫徹落實開展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試點方案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從2016年起,在全省四個縣市開展試點,其中,莆田市和仙游縣列入首批試點縣市。
根據《意見》,從2017年起,對領導干部執政期間所管轄的地區環境進行審計,審計評價結果將作為對其進行考核、任免、獎懲等的依據,若發生嚴重生態污染問題,即使領導離任,也要承擔責任。
仙游縣政府相關工作人員介紹,生態審計的重點除了國家要求的土地資源、水資源、森林資源、礦山生態環境治理、大氣污染防治等5個領域外,還結合莆田市和仙游縣區域特點,積極探索海洋資源審計,重點審查海洋功能區規劃的執行情況、海域面積和海島數量變化情況、海洋環境污染防治情況等。
根據《意見》,從今年起,莆田市、仙游縣各相關職能部門將建立健全市、縣(區)自然資源資產動態統計臺賬制度,并與省級相關部門實現聯網,逐步形成完備、實時、數字化的自然資源資產監測體系,為審計試點提供基礎。
責任編輯:鄭梅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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