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網11月11日訊(海峽都市報記者 陳麗明 通訊員 何遇舟 宋敏) 莆田一男子利用漏洞,套取“一元奪寶”平臺中獎人信息,冒領他人黃金50克及蘋果手機一部,價值18600元。昨日,海都記者從莆田秀嶼區法院獲悉,該院近日一審審結了此案,被告人胡某犯詐騙罪,被判免予處罰。
QQ群閑聊發現漏洞冒領獎品
據介紹,胡某是一名22歲的青年,其在一個關于“一元奪寶”商品變現的QQ群中閑聊時,有人在群里講網易的“一元奪寶”領獎可能存在一些漏洞。胡某經過認真分析,覺得可以利用這些漏洞冒領別人的獎品。在這個群里經常有一些中獎者的信息被某些人發到公屏上面,借此得到他人獎品之后,很快就能變現發一筆小財。
今年4月11日,胡某在網易“一元奪寶”平臺上得知莆田秀嶼區的陳某中得50克中國黃金,立馬覺得機會來了。他利用奪寶平臺電話客服及順豐快遞公司領取快遞過程中存在的漏洞,通過撥打網易客服電話套取了陳某的身份信息、聯系方式、快遞單號等信息。隨后,他通過查詢這單順豐快遞的物流,得知快遞即將到達秀嶼。次日下午5時許,胡某提前到秀嶼區的順豐快遞網點,冒充陳某騙領了屬于陳某的裝有50克黃金的包裹,價值13050元,后轉手以12750元的價格將其賣給同案人周某(另案處理)。
故技重演再次冒領被識破
4月14日,陳某又奪得蘋果6S手機一部。胡某故技重演,再次冒充陳某想以同樣的方式領取手機,但在其領完快遞剛要離開時,被順豐網點快遞人員發現,當場予以扣留并報了警。案發后,胡某將黃金折價款及手機退還給被害人陳某,并取得了陳某的原諒。5月4日,陳某出具諒解書,對胡某的詐騙行為表示諒解。
法院經審理認為,胡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價值共計18600元,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胡某歸案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且涉案贓款贓物已被追回,并能取得被害人諒解,犯罪情節輕微,可以免予刑事處罰,故法院作出上述判決。
責任編輯:肖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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