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長朋友:
您好!民辦教育是教育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規范民辦教育發展需要社會和家長共同參與。新學期即將到來,為保障您和孩子的合法權益,避免不必要的困擾,我們提出如下溫馨提示:
一、請通過正規招生渠道報名入學
請學生家長按照規范招生入學程序入讀學校。學校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不得為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任何學校、機構均無資格或權限為其他學校“代招”“代收”“代辦”任何招生手續。
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要嚴格落實免試入學要求,不得通過文化課考試、測試等方式選拔學生,杜絕小升初隱蔽“掐尖招生”等行為。若有學校、機構或個人向您收取學生個人簡歷、音視頻,以及考試證書、榮譽證書、培訓證明等作為錄取依據,或以“校園開放日”等名義進行違規招生宣傳或考察學生、家長,請勿輕信或參加。
高中教育階段,未經福州市中招辦投檔錄取的考生及普高線下生,自行到普高學校就讀的,將無法建立普通高中學籍,也無法取得高中畢業證書。目前福建高考政策對社會生參加高考報名有戶籍條件和學歷條件等方面的要求,可能存在報考風險。請您注意甄別、防范風險。
二、請牢記繳費規范三個“一”
一是“一校一賬戶”。學生及家長繳交的學費、住宿費、代辦費等應直接存入學校收費專用賬戶,請您勿存入其他賬戶,并建議您與學校簽訂規范的收退費協議、索要專用票據。
二是“一張榜公開”。民辦學校應落實收費公示和公開承諾制度,在校務公開欄、門戶網站等平臺公示收費標準、收費專用賬戶、價格主管部門出具的收費文件等收費信息,建議您在上述平臺查看相關收費信息。
三是“一年(學期)一收費”。民辦學校實行按學年或學期的收費制度,嚴禁跨學年或學期收費。請勿相信任何一次性多年繳費等優惠許諾,不要繳納“教育儲備金”“贊助費”“捐資助學費”“集資費”等費用。
三、請共同維護教學秩序
嚴禁學校違反教育行政部門統一規定的校歷提前開學、延遲放假,利用節假日、寒暑假組織學生集體補課。請您和我們共同監督學校辦學行為,自覺抵制違規補課、收費行為。
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守護學生和家長的合法權益,是我們共同的心愿。請警惕招生、就學、收費風險,不可因愛子心切而失去防備之心。若發現民辦學校存在違規辦學行為,可向市縣兩級教育行政部門據實反映。
福州市教育局
2025年8月14日
備注:縣(市)區管轄的民辦學校收費賬戶信息正在匯總中,屆時請關注市縣兩級教育局官網或微信公眾號等官方平臺。
政策鏈接:
1.關于印發《福建省民辦教育收費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發改服價〔2019〕394號)
2.福建省教育廳關于開展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2025)的通知(閩教基〔2025〕5號)
3.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實施基礎教育規范管理提升年行動的通知(閩教基〔2025〕13號)
4.福州市教育局關于印發《2025年福州市高級中等學校招生考試工作實施細則》的通知(榕教規〔2025〕1號)
責任編輯:莊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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